108年6月29日於南臺科技大學E棟圖資大樓13樓念慈廳,由本會、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及法律扶助基金會臺南分會主辦「2019南臺法學名家講座」,本日計有五十多位道長及各界人士到場聆聽。開幕式由南臺科技大學學術副校長賴明材暨本會許雅芬理事長回顧「南臺法學名家講座」之緣起,並期許本講座長長久久、為南臺灣的法學界作出貢獻。
上午場由中興大學法律系教授李惠宗講授「裁判憲法訴願」,講座負笈德國慕尼黑大學取得法學博士學位,並曾先後擔任東海大學及逢甲大學教授、臺灣法學會監事及臺灣行政法學會監事等要職。
講座開場先提及911事件後,德國政界曾提議增修「飛航法」、以便緊急時可擊落民航機,嗣後民眾提起憲法訴願,經德國聯邦憲法法院認定該法因涉及「事先衡量人命價值」而宣告違憲。回顧我國釋憲實務,釋字242號(老兵鄧元貞在先大陸娶妻、民國38年後來臺灣復與他人結婚)為了修補民法親屬編之隱藏性漏洞、作出了近似憲法訴願之解釋。而釋字318及696號則就「綜合所得稅夫妻合併申報」是否違憲乙事、以抽象審查形式作出解釋。
繼之,講座分就745號解釋(教授兼課所得未減除費用案)、685號解釋(合作店銷貨並自收貨款案)、701號解釋(長期照護費列舉案) 暨與進口報單處罰相關之503、604及754等三號解釋詳加說明,並闡述日後「憲法訴願」制度實行後、法律人可著力之處。
下午場由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李林東茂講授「安樂死的適度合法化-兼談荷蘭經驗」,講座留學德國慕尼黑大學取得法學博士學位,並曾先後擔任屏東縣警局巡官、中央警察大學及成功大學教授,學術及實務經驗兼備。
講座先介紹瑞士(DIGNITAS及EXIT)、荷蘭、比利時、盧森堡及德國等國就安樂死議題之實務運作,並推薦可在網路上搜尋公共電視:「主題之夜:死亡處方箋」影片,嗣並介紹我國現行刑法「加工自殺罪」於安樂死案例之適用概況。
後半場,講座推薦與會者可閱讀「僧侶與哲學家」及「西藏生死書」等經典書籍(講座稱每閱讀一次就會再買一本新書、目前各有五本)、同時憶及其與德國指導教授間就死亡議題交流之過往。最後,本日議程就在涂欣成律師與講座討論「安樂死得否適用緊急避難」議題後、告一段落,與會者莫不滿載而歸。(帆)